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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办香港公司注册公司须备存会计纪录

时间:2018-08-01 16:57:41    浏览:

 

代办香港公司注册公司须备存会计纪录!!广州注册的香港公司,在香港经营,注意保存好会计记录!下面广州正穗代办香港公司注册分析下有哪些!



1. 注册的香港公司须备存符合第(2)及(3)款的会计纪录。

2.会计纪录须足以:

a) 显示及解释公司的交易;

b)以合理的准确度,在任何时间披露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表现;及

c)使董事能够确保财务报表符合本条例。


3.会计纪录尤其须载有:

a)公司所有收支款项的每日记项,及该等收支所关乎的事宜;及

b)公司的资产及债务的纪录。

4.如第(1)款不就公司的附属企业而适用,该公司须采取一切合理步骤,以确使该附属企业备存会计纪录,该等会计纪录须足以使该公司董事能够确保根据第4分部第3次分部须拟备的财务报表符合本条例。

5.公司的董事没有采取一切合理步骤,以确保第(1)或(4)款获遵守,即属犯罪,可处罚款$300,000。

6.公司的董事故意没有采取一切合理步骤,以确保第(1)或(4)款获遵守,即属犯罪,可处罚款$300,000及监禁12个月。

7.凡某人被控犯第(5)款所订罪行,如确立该人有合理理由相信,而又确实相信,有胜任而可靠的人:

a)已获委以确保第(1)或(4)款(视属何情况而定)获遵守的责任;

b)能够执行该责任,即属免责辩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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